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疫情期间我市阶段性减免失业保险费3250万元

来源:营口市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16

【字号:

分享:

从今年2月起,我市阶段性减免企业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规定从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单位缴费部分即减免0.5%,免征期限5个月,7月恢复正常;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社会组织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门减半征收即减免0.25%。减征期限3个月,5月恢复正常。

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申请,自动享受减免政策。部分无法划型的企业,将依据地税提供名单,结合行业特点进行类型划分,无须企业进行操作。这一政策将惠及全部参保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预计为我市12512户参保企业减负3250万元。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