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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保障中心召开全地区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会议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社会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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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6号)和《关于印发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社会保障中心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全地区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会议。

     

 市社会保障中心开展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工作会议

 

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综合服务分中心、信息科、基金管理科分别向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讲解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具体业务经办流程,同时对各县(市)区经办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会上,市社会保障中心洪涛主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吃透文件精神,并传达到每位干部职工。二是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和业务经办流程,包括减免时间、涉及险种、企业划型、缓缴类型、退费处理和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三是加强密切配合,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准确提供参保单位相关数据,做好涉及的参保企业申报、缓缴、退费、统计等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参保企业知晓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同时,要主动作为,首问负责,指导好参保企业做好“减、免、缓”社保费工作,确保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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