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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科(仲裁信访科)

发布时间: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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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查起止日期为2019-07-22——2019-07-28(征集时间已截止,未收到相关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8〕40号),市人社局起草了《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人:于佳

联系电话:2980133     传真:2980122

邮  箱:ykldgxk@163.com

附件:《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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