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研究,以下43人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人符合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人符合部分丧失劳动能力、1人不符合丧失劳动能力。公示期自2019年9月30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止(不含节假日)。凡对名单中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有异议的,可书面或口头形式实名反映,欢迎全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417-2980345、2980145、2980147
病退结论公示名单《营口市城镇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公示名单》.xlsx
营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