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镇职工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作程序,加强对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员的社会监督,确保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情况真实公正,现对以下47名因病、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月10起至2020年1月14日止。凡对名单中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有异议的,可书面或口头形式实名反映,欢迎全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417-2980345、2980145、2980147
营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