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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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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以及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的要求,决定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单位进行2019年度经营情况年检。现将年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1、在我市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2、在外地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

在营口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分公司。

二、年检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三、年检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携带原件);

2、辽宁省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四、几点要求

1、各劳务派遣单位要认真填报,并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务必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核验,对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虚假材料,以及年检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

联 系 人:张明涛 于佳  联系电话:0417-2980133

电子邮箱:ykldgxk@163.com

上报表格下载地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管理板块内下载  http://rsj.yingkou.gov.cn/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0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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