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扶企业降低用工成本,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依据国家、省、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我市于2020年2月起,开展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对足额参加失业保险、裁员率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按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给予稳岗补贴。2月份,营口市符合疫情期间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有9家,申请返还金额961379.27元,惠及职工2768人。现对拟享受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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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疫情期间2月份营口市企业稳岗返还情况明细表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