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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城镇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 丧失劳动能程度鉴定结论公示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工伤保险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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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研究,以下53人申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2人符合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2人符合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公示期自2020年4月30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止(不含节假日)。凡对名单中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有异议的,可书面或口头形式实名反映,欢迎全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417-2980142、2980345

 

 

营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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