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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疫情期间营口市失业保险稳岗 返还(第三批及应急性)情况公示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发布时间: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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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扶企业降低用工成本,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依据国家、省、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我市于2020年2月起,开展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对足额参加失业保险、裁员率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按该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给予稳岗补贴。营口市符合疫情期间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共有335家,申请返还金额共59,821,287.33元,惠及职工38,219人。其中企业稳岗返还307家,申请返还金额6,881,001.33元;应急性稳岗返还企业28家,申请返还金额52,940,286.00 元。现对拟享受补贴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417-2980221,2980140

 

附件:1.2020年疫情期间营口市企业稳岗返还(第三批)明细表

2.2020年疫情期间营口市应急性稳岗返还企业明细表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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