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告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3

【字号:

分享:

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陆续展开,各专业具体报名时间及资格条件等报名事项可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查询。

2020年度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直接缴纳报名费用、下载打印准考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在考生报名期间没有权限对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再次审核。

考试成绩公布后,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将按照省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对我市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要求上报省考试中心,对因考生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承诺事项不实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