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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教育局第三批高校“直招”教师面试公告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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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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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教育局第三批高校“直招”

教师面试公告

营口市教育局第三批高校“直招”教师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8月27日上午7:30。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营口市特殊教育学校(营口市西市区智新街西25号)

三、面试考生携带材料

(一)考生进入考点时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生承诺书》(附件2,需考生本人签字);

3.“营畅通”电子通行码、“国务院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4.48小时内(截至考生入场时间)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考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营口市2021年高校“直招”教师面试报名登记表》(附件3)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专业暂未认定的考生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认定教师资格尚未领取证书的须提供认定机构证明原件);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上签约考生无须提供)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营口市教育局将会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考生面试和应聘资格。

四、面试内容和分值

面试包括试讲、答辩两个环节。试讲题目由评委现场从已公布的教材中选定(详见附件4),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题目由评委现场确定,与报考岗位相关。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具备录用资格。

五、确定签约人员

报考同一学科考生按面试总成绩排名,按照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招聘人数大于1人,且具体招聘学校不唯一的岗位,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具体单位,明确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试讲、答辩分数依次由高到底排序。用人单位与确定签约人选面试当天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明确违约事宜。

六、体检及录用程序

1.体检

已签约的考生由营口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已签约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营口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确定为录用对象。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录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凡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出现空缺的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营口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营口市人社局、营口市教育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面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要求

1.考生须在7:30前到达考点,通过资格复审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入场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并按要求测量体温。手机等通讯及电子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及电子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报告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所在学校等身份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除试讲题纸外,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室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

5.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报考该学科所有考生面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进入考点后考生除核验身份及面试外,全程要佩戴口罩。

6.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防疫须知(附件5),配合做好面试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面试咨询电话: 0417-2998332

附件: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2.考生承诺书

3.营口市2021年高校“直招”教师面试报名登记表

4.试讲教材一览表

5.考生防疫须知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毕业学校
1 李楠 研究生 东北大学
2 尹若琪 研究生 辽宁大学
3 袁帅 研究生 辽宁大学
4 姚晓明 研究生 延边大学
5 张诗雨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6 李阳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7 段志佳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8 姜维东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9 张湾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0 李笑然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1 王璐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2 刘庆欣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3 刘军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4 蔡贺群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5 刘国强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6 冯岳鑫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7 张凤婷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8 邢荟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19 代凯淋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20 王世波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21 邢淇媛 研究生 辽宁师范大学
22 金芷涵 本科 石河子大学
23 张馨月 本科 延边大学
24 史丹丹 本科 延边大学
25 曾婉婷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26 常月英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27 赵栩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28 沙龙喜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29 孙悦琦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30 陈妍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31 陈茜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32 谭旭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33 马帅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34 秦梦溪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35 张牧笛 本科 辽宁师范大学

附件2:

考生承诺书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郑重承诺:

严格遵守营口市教育局招聘教师面试防疫工作要求,将如实在面试前自行监测体温,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将及时向考试组织部门报告,如因隐瞒病情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所提供的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真实有效。

承诺人: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营口市2021年高校“直招”教师面试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1寸近期

免冠证件照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户口所在地

报考学科

报考学校

是否愿意到本学科其他学校工作

是(   )否(   )

本人

手机号码

应急联系人

手机号码

学   历

本科

学历

院(校)                  专业毕业

研究生

学历

院(校)                  专业毕业

学   位

主要

学习

经历

高中:        年至        年                      学校

大学:        年至        年                      学校

研究生:      年至        年                      学校

审查人:

年     月     日

审查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

本人通过招聘自愿到应聘学校工作,如违约,自愿交纳违约金

贰万元人民币。

应聘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请粘贴好照片或插入电子照片。

附件4:
试讲教材一览表
序号 岗位类别 教材 出版社 主编
1 语文 语文必修 上 教育部统编,人教版2019 刘勇强 杨九俊
2 化学 化学九年级上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王晶 郑长龙
3 政治 思想政治必修一 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 秦宣 朱明光
4 历史 八年级上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齐世荣
5 地理 地理必修第一册 人民教育出版社 樊杰 高俊昌

附件5:

考生防疫须知

为切实做好营口市教育局第三批高校“直招”教师面试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稳做好考试工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现就考生参加面试的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生需提前申领“营畅通”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外地来(返)营考生要通过“营畅通”小程序完成报备事项。

二、考生考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面试考生承诺书、现场扫描“营畅通”、“通信大数据行程码”经审核合格,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需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少外出,不聚集;外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合理饮食起居,并按要求填写好《考生承诺书》(见公告附件2),并于考试现场交至考试工作人员。

四、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按考点安排验证入场。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体温低于37.3℃。考生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五、考生进入考点后,要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驻留,有序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场。

六、面试期间考务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主动配合检查。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参加考试条件,并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七、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请各位考生安排好行程,避免因特殊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无法参加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营口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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