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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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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人社发〔2019〕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部门:

社保扶贫和老农保遗留问题清理工作是2019年人社领域两项重点工作任务。去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通知》(辽政办〔2018〕63号),要求实现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有效衔接。今年6月4日,市人社局召开全市社会保险扶贫工作会议,对全力推进社保扶贫和老农保遗留问题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后,各县(市)区积极稳妥推进两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发尽发工作情况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发尽发情况。截至2019年7月30日,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发放。

2. 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应发尽发情况。截止2019年7月30日,全市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群体共有1131人,盖州市未参保人数为966人,占全市未参保人数的85.4%;大石桥市0人、老边区44人、开发区0人、站前区0人、西市区121人(具体见附表)。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情况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情况。根据人社部扶贫平台数据,全市共有118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尚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初步核实的未参保原因如下:不愿因参保又不签放弃意向书(1095人)、户口在本省但不在本地(16人)、其他原因(71人)。(具体见附表)。

2.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应保尽保情况。截止7月30日,全市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还有7466人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未签订放弃意向书。未参保人数超过1000人的地区有盖州市2166人、大石桥市2669人、开发区1504人(具体见附表)。

(三)政府代缴工作落实情况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府代缴情况。截止7月30日,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人数为18563人,实际代缴人数为4796人,政府代缴完成率为25.8%。代缴工作进展较快的地区有大石桥市96%,盖州市、老边区政府代缴进度为0%(具体见附表)。

2.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政府代缴情况。截止7月30日,全市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应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人数为14417人,实际代缴人数为8597人,政府代缴完成率60%。代缴工作进展较快的地区有站前区100%、西市区100%、大石桥市73%、开发区36%、;盖州市、老边区政府代缴进度为0%(具体见附表)。

二、存在的问题

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工作进展慢。按照《2019年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方案》规定,各市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所有贫困人员政府代缴工作,但目前全市政府代缴完成进度仅为40.5%,部分地区尚未开展贫困人员政府代缴工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任务,是中央巡视组向人社部明确提出的整改任务,也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改善贫困人员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限期解决老农保历史遗留问题,力争年底完成老农保退保和合并达到85%,是国务院领导和省、市政府明确提出的工作要求。各地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倒排时间,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平稳推进。

(二)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8月底前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9月底前按照最低缴费标准足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附件: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工作情况表

 

 

 

(此页无正文)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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