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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一批)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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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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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一批)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审核,确定2021年度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10523户,返还资金合计63647660元,现予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疑义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享受本年度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于7月下旬以后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举报电话:2980140

附件:营口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一批)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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