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劳动关系和企业工资管理

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劳动关系科

发布时间:2017-06-09

【字号:

分享:

 

 
一、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登录
用人单位按照初次备案时,由用工备案行政管理部门给用人单位设立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用人单位可以凭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该系统。(用户名默认为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x,初始密码:888888后点击登录;用户登录后,可修改密码)
用人单位在网页百度中可以直接输入“劳动用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搜索,也可以输入网址: http://ldyg.mohrss.gov.cn/
二、用人单位使用该系统的操作步骤及主要功能
(一)单位信息管理。登录到单位系统之后,点击单位信息管理栏,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核对或修改。系统中带*号为必填项目。
(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
1、新增劳动用工备案操作。进入新增劳动用工备案,按提示填写内容,填写完信息后,对填写数据点击“保存”,后提交数据。在备案系统待核对信息中显示有一条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中带*号为必填项目。
2、续订、解除、终止、变更操作。进入劳动用工综合管理,输入“姓名”或者“身份证”后点查询,可以查询单个人员劳动合同管理情况。直接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全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将员工新信条向右拖拽到最后,可以看到续订、解除、终止、变更;操作者可以根据实际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续订、终止、解除操作等劳动合同管理,填写完信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数据。在备案系统待核对信息中显示有一条劳动用工备案信息。系统中带*号为必填项目。
(三)信息查询、修改以及对核对未通过信息的修改
1、未提交的信息查询
点击“修改”待提交的劳动者信息进行修改,点击“保存”,后提交数据。
2、修改机构审核未通过的信息;点击不通过的信息,进行修改后,点击“保存”,后提交数据。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