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人社〔2019〕4号
关于印发《第一批营口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
市级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
2017
〕
28
号)、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
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
和
<
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
的通知》(辽人社〔
2018
〕
126
号)要求,
参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第一批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目录》的通知
(辽人社〔
2018
〕
40
号)精神
,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营口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指导目录,在开展职业培训中参照执行。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财政局
2019
年
1
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