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和
<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辽人社〔2017〕38号)文件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营口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委托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申请工作的通知》(营人社〔2017〕37号)文件并发布公告,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合理布局”的原则,通过组织专家评估,确定7所学校为201
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8年至
201
8
年
底
承担市级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1
8
年
5
月
7
日至201
8
年
5
月
15
日(7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2980131
6957208
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石桥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