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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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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营口市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营人社〔2020〕5号)

 2.政策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的中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3.补贴标准:根据租赁场地面积和实际租赁期限相应给予创业场地补贴,给予100元/平方米.年,补贴上限5000元/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给予200元/平方米.年,补贴上限10000元/年。

4.申请条件: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首次自主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指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毕业5年内的中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

5.申请材料:(1)《营口市创业场地补贴申请表》;

(2)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4)创业场地租赁证明复印件;

(5)创业实体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复印件;

(6)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6.办理流程:1.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人员向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实地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8.办理地点(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通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10.咨询电话:0417-29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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