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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稳就业相关政策的公示(4)

发布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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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就业政策落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起草了《营口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对以上拟认定名单有不同意见或有问题需要反映,请于2023年8月2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417-2980140  邮政编码:115003

附件: 营口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

相关文件:《营口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关于公开征集《营口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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