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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新就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建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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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人社复〔2024〕28号                     签发人:李奇志

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号建议的答复

李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就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新就业形态经济发展形势,不断探索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路径,持续优化劳动保障服务,不断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争议,完善城市综合配套服务,努力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

一、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不断完善配套管理办法

2022年4月,营口市人社局会同1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从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建立健全二十项新就业形态经济政策,完善了我市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方面的规章制度。

2023年5月,市人社局再次联合市发改委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实施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部署要求,聚焦聚力营口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以深入探索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路径,优化劳动保障服务,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争议,提高就业质量为目标,重点开展“规范用工指引”等五大专项行动、完善“风险防范”等五大权益保障机制、优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等六大权益保障服务、实施六大推进落实举措,构建起“党建+法治+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模式,建立起适应平台用工形式和劳动者就业特点的劳动权益保障新机制,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取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得到大幅优化。

二、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引领示范

近年来,全市劳动关系三方不断积极稳妥推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加强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结合起来,加强正面引导,进一步增强企业合规用工意识。通过市人社系统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刊发政策解读、企业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等,创造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深入企业推广和指导新就业形态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的签订,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感谢您对我市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建议,您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给我们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也是我们下步工作重点。2024年,市人社局将持续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措施办法,推动企业与劳动者依情形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协议,探索新业态领域集体协商,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规则、权益维护指引服务。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共同推动我市新就业形态经济的规范健康发展。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李兆云   电话:2980133

抄  送:市人大人事委、市政府督查室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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