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决策部署,加强区域性劳务协作,加快培育建设具有我市特色的劳务品牌,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劳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营人社〔2023〕43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劳务品牌认定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均可申报。
二、认定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营口市劳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营人社〔2023〕4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
截止2024年6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各申报主体向所属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各县(市)区人社局初审推荐到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认定的市级劳务品牌,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社局公布并授牌。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