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2.0版》要求,现将市本级开发单位拟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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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安置单位名称 |
安置岗位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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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口市殡仪馆 |
引导员 |
李巍巍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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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口市殡仪馆 |
引导员 |
张海涛 |
女 |
本公示发布后,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9月10日前以电话或者信函等方式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就业管理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980218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