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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营口市事业单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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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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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营口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综合管理类(A类):70分;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62.5分;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70分;

中小学教师类(D类):70分;

医疗卫生类(E类):62.5分;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且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市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各县(市)区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近期将在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1.大石桥市:大石桥市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417-5780019、0417-5780020

2.盖州市:盖州市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417-7689181

3.鲅鱼圈:鲅鱼圈人社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咨询电话:0417-6169662

4.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417-2923810

5.西市区:营口市西市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417-4881165

6.老边区:老边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

咨询电话:0417-3872579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的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彩色、黑白均可),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材料;

(四)未毕业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证明中需体现学历层次、专业等信息;

(五)2024年、2025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未就业相关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六)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所在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两名工作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中应写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见附件2);

(七)报考“中共党员”岗位的,需提供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见附件3);

(八)报考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1.市直事业单位

时间:2026年5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地点: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会议室(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咨询电话:0417-2980132

2.各县(市)区

详见上述各县(市)区相关网站。

五、注意事项

(一)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二)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岗位出现的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的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因通讯不畅或未能及时提供所需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地点为报考单位所在地区。

附件1: 2026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非综合行政执法类岗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营口市市直事业单位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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