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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营口市工程系列(含工艺 美术)、农业系列、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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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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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园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2026年度营口市工程(含工艺美术)、农业、经济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营口市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年及以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社保缴纳情况为依据),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原则上每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中省直驻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隶属关系申报职称评审,确需委托本市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主管单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并经同意后,由营口市相关专业职称评委会代评。

二、评审系列(专业)及评审标准

(一)评审专业:工程(含工艺美术)、农业、经济系列具体评审系列(专业),详见附件1《营口市职称评审专业(工程、农业、经济)目录》。

(二)评审标准:以辽宁省各行业主管部门现行评审标准为准,详见附件2《各行业评审标准》。

经济专业高级职称考试合格人员可报名参加评审,须提交经济副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单,经济副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

三、 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7月8日-7月24日)

1.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各园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本园区管委会申报。市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

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履行对被派遣人员推荐申报职责,实行“双审核、双盖章、双公示”,公示时间不一致的以结束时间较晚的为准。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统一报送到派遣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单位履行审核、公示及推荐程序。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是职称申报的主体,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公示、逐级推荐等工作。认真落实“个人、单位双承诺制”。申报单位对组织推荐的合规性、申报材料和审核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有首要(审核)责任。

申报单位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综合考评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业绩贡献等。根据职称评审标准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学位、资历、业绩成果、论文、专利、奖项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经考评领导小组审核合格的人员在单位进行集中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7月24日前由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统一逐级上报。

(二)主管部门初审(7月25日-8月12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园区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客观性、关联性和逻辑性。严格按照相应系列(行业)评价标准进行逐项审核,对申报人员的社保、学历、论文、专利、软著等材料进行核验。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一次性告知或补充材料。未经主管部门、园区或人社部门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履行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手续。请于8月12日前完成资格审核、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三)复审

主管部门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进行审核,复审阶段不接受报卷。

(四)召开年度评审例会

职称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以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

(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核准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制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四、时限要求

(一)申报有效业绩计算时间

工程系列(含工艺美术)、农业系列、经济系列申报有效业绩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24日。

申报材料的获奖证书、任务书、合同等业绩材料以正式签字盖章时间为准。专利、论文、著作等研究成果以正式刊物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

(二)资历计算时间

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五、相关政策要求

(一)资格要求。评审标准的基本条件、学历资历、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成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二)业绩要求。申报人员须提交取得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且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业绩。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严禁同一业绩在不同年份、不同申报人之间重复使用,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论文要求。继续实行研究成果及论文、期刊、著作检索查询制度。须经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进行研究成果期刊信息或出版物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同时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三大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的信息检索,并打印查询页。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研究成果不作为评审依据(增刊、特刊、专刊、电子刊物、论文刊物的征稿通知、清样稿以及无ISBN统一书号的论文集不作为评审依据)。  

(四)继续教育要求。所有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2026年度的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网专业技术人员专区在线学习,累计不少于50学时,并打印截图盖章。(咨询电话:2980213)。

(五)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受到从业限制等处罚的,在受处分或处罚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单位和个人在申报职称评审中违纪违法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他要求

1.事业单位参评人员需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度考核结果。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职称申报、审核、推荐、评审、公示等全过程。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中明确的签字,一律手写签名或加盖可追溯的签章,签字不全的不接收报卷。

3.请认真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要求申报,将申报材料一次性整理齐全,市人社局复审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卷,不再进行材料补充,请各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初审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营口市职称申报指南》。

4.《2026年度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经本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对无误后,由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统一报送,因表格信息差错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5.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6号)有关规定,持续推进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活动,申报人员按此通知要求报卷。

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及营口市职称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营口市职称评审专业(工程、农业、经济)目录.xls

附加2.各行业评审标准

1.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22】14号).doc
2.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22】33号).pdf
3.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21】 48号).pdf
4.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辽人社发【2021】 3号).pdf
5.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水利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辽人社职 【2022】 23号).pdf
6.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林草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 (辽人社职 【2022】 20号).pdf
7.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 辽人社职[2023]47号.pdf
8.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建设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22】56号).pdf
9.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职【2023】36号).pdf
10.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无人机科学与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职【2024】35号).pdf
11.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机器人科学与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职【2023】32号).pdf
12.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数据科学与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职【2023】33号).pdf
13.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工业设计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职【2023】34号).pdf
14.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标准》的通知(辽人社职【2023】35号).pdf
15.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3】18号).pdf
16.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辽人社发 【2021】 20号).pdf
17.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辽人社发 【2021】 10号).pdf

附件3:营口市职称申报指南.docx

附件4:各县(市)区、园区职称工作主管部门联系电话.docx

附件5:申报职称相关表格电子版.zip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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