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辽人社规[2021]1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技术评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 53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组织开展营口市2024年首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认定职业(工种)增项评估工作已完成。
根据职业技能认定工作备案要求,两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营口理工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对前期获省厅备案的原职业(工种)情况表(附件1、2)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情况表进行公式
附件:1 营口理工学院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工种)增项情况表
2.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工种)增项情况表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