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级公共就业服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市职业培训政策,根据《关于印发技能营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营人社〔2022〕29号)、辽宁省人社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第一季度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参考目录》的通知(辽人社函〔2024〕81号)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营口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请各县区、各部门在开展职业培训中遵照执行。
附件:营口市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市级指导目录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口市财政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