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一、盖州市鑫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违法主体全称:盖州市鑫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0881004064423
地 址:盖州市西海办事处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吉春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1月5日,战某某、王某某等27人投诉盖州市鑫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查,盖州市鑫淼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拖欠2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97000元。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盖人社监令字〔2020〕第005号)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盖人社监行处字〔2020〕第001号)。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
处理结果:该单位逾期未履行整改指令及处理决定,2020年6月28日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该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