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强化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人社”建设各方面,坚持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地位和长期性作用。建立健全“法治人社”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法治人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法治人社”建设重要工作。局党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法律法规,各基层支部通过战线会、专题讲座、法律知识测试、旁听庭审、练兵比武等活动,持续加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研究制定《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等,对我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113项服务事项在网站中予以公布上报。
三、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举措法定程序。在出台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要规章改革措施和重大事项前,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人民群众意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决策,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认真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将聘请法律顾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聘请法律顾问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
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落实规范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所有新制定的文件必须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局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积极展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执法行为自查自纠。不断推进执法权限下移,按照原则上实行属地监管的要求,合理划分不同层级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减少执法层次。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欺诈、人事考试等领域案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案卷评查。
五、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措施有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公示机制。通过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抓住关键,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行政执政执法证,始终做到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执法严明,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凡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策方案有重大分歧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决策,在提交研究决定前经政策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职业资格认定、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待遇确认、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检查与处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等执法行为;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需经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六、强化文明执法理念
严格落实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营口市人社局包容审慎免罚清单》,对42项违法事实性质和情节显著轻微的行政处罚事项免于处罚。积极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理论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活动,提高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行政应诉工作
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社会保障领域行政调节力度,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截至目前共处理行政诉讼15件,其中涉及工伤案件10件;行政处罚3件。截至目前,庭前化解撤诉9件,胜诉6件。2023年被复议7件,其中维持我局决定6件,化解撤诉1件。全年行政机关出庭率达到100%,行政诉讼案件出庭负责人参与率达到100%。全年行政机关出庭率达到100%,行政诉讼案件出庭负责人参与率达到100%。全年诉讼案件。主动对接检法部门,持续深化行政争议案件诉源治理,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切实减轻群众的“讼累”。落实行政应诉通报工作,按年度通报应诉情况、裁判结果、整改措施等,生效行政裁判和行政复议意见书履行率达到100%。
八、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年初以来,我市建筑工程、加工制造等行业领域的欠薪问题时有发生,给我市的根治欠薪工作带来巨大挑战。为加强工作调度,强化制度落实,把普法工作贯穿于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维权维稳行动、劳动监察等工作始终,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现场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政策解读工作。
九、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依法依规在政务网站和局网站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实现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网上办理,减少申请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开展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设立专门人员对群众关切度高的政策文件现场解读。
十、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化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各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眼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我局中心工作,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科学确定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引导执法人员自觉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执法问题,都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追究,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