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人社系统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人社系统工作职责,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部门网站为主渠道,以政策法规、重点领域、民生工程、就业创业工作为重点,按照“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要求,做到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人社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提升人社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二、围绕人社工作,健全发布机制
(一)做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公开。聚焦攻坚之年攻坚战,紧紧围绕人社系统工作职责,着重发布“八大攻坚”任务取得的重要进展和重大成果,积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相关人社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政策发布服务等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同联动,为打造新时代“六地”营造良好氛围。(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系统行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更新《“办事不找关系”指南》。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好“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重点规划信息公开,加强规划的归集整理和集中统一公开,强化规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落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准确把握尺度,合理确定公开形式。严格执行公开前各项审查程序,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信息以及个人隐私。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定期清理已经过时、失效的内容,避免散乱无序,防止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深化政策公开,提升政策服务
(四)不断提升已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已申请办理的流程,做到接收、登记、转办、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全过程留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已申请办理过程中的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巩固疑难申请件的部门会商机制,确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引用准确,答复意见清晰明了。(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各部门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期限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局网站、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明确标注。(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政策公开力度。以“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为目标,持续深化人社政策服务的个性化供给,在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领域确定若干政策或服务事项,助理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七)加强决策预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企业现实利益、需要全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起草部门在决策前应当通过本部门网站和同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 7个工作日),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强化政策信息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部门政府网站要设置政策文件类栏目,发布本系统相关政策信息。(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强化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我局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责任部门: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推进降低费率信息公开。相关单位要在市政府和人社局网站集中公开降低社保费率、社保基金运行情况等信息,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责任部门:基金监管科、市社会保障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有关情况。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要在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内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二)规范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主办、谁公开”的原则,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局网站要专门设置栏目,集中公开答复全文,并在标题中标明建议提案内容。(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优化公众参与,增强政民互动
(十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向社会公开政策意见征集,包括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文件草案、草案解读和意见征集结果。落实网站转办留言工作要求,严格办理时限、确保办理质量。继续做好网上诉求件的办理工作,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12333热线平台、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社保相关的问题。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善12333互动咨询知识库,提高政策推送精准度。(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及市社会保障中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四)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主题,聚焦政策服务,增强政民互动,开展第十八届“政务公开日活动”。(责任部门:机关各科室及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社会保障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五、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社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奇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孙龙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及时研究政务公开重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力度。
(二)健全工作机制。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性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