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辽宁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就劳办〔2024〕2号)文件精神,助力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大就业”格局,以就业优先导向形成社会共同促进合力
(一)聚焦政策供给,提高发展带动力。贯彻落实国家、省稳就业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稳就业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方位实施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补贴政策,打好政策“组合拳”。
(二)聚焦就业补助资金分配,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辽宁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辽财社规〔2024〕8号)和《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辽人社〔2023〕14号)文件精神,合理分配就业补助资金,充分发挥补助资金使用效能,建立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全力筑牢资金安全堤坝。
(三)聚焦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坚持把党的领导
贯彻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每年召开一次全市的就业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加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凝聚就业工作合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就业、参与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落地见效。
(四)聚焦高质量发展,增强产业体系就业协同性。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同时不断完善新型工业化体系,持续做好新型工业化体系融入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根据科技发展新趋势,优化我市大中专院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培养能够创造新质生产力的科技型人才。探索实行大中专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的有效机制,源源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与现代科技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五)聚焦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就业提质扩容。服务业是稳增长、促就业和惠民生的主要力量,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推动新兴服务业向智能化和个性化创新,扩大我市第三产业就业容量。
(六)聚焦数字经济就业新空间,创造新就业机会。数字经济降低了人民群众创业的门槛,极大的激发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拓展数字经济就业新空间,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支持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做好数字转型中的岗位挖潜、职业转换,将为我市创造更为灵活的就业方式和更为丰富的就业机会。
(七)聚焦绿色就业新机会,推动绿色经济和就业协同增效。贯彻落实《营口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支持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等绿色产业的企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给予社保补贴。
(八)聚焦康养就业新领域,助力稳定和扩大就业。通过政策引导和资源整合,探索养老产业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旅居康养产业,推出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如温泉养生、海滨度假、乡村旅游等,吸引众多老年人来营口旅居康养。加大银发经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将银发经济领域企业纳入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助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九)聚焦支撑保障,强化失业保险调节效能。全力打好“返、降、扩、保”系列组合拳,以“小险种”托举“大民生”,延续实施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完善失业保险代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作,进一步畅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渠道,持续推进免跑即领、免证即办经办模式,对符合条件参保失业人员落实“畅通领、安全办”。
(十)聚焦经营主体,引导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社会保障等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对就业示范效应好的经营主体,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提供用工支持服务。
(十一)聚焦区域协作,促进区域间就业均衡发展。锚定营口“三地四市”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按照“壮大现有、发挖潜力、分类打造”目标,逐步形成站前区和西市区现代服务业、老边区钢铁经济、鲅鱼圈区临港经济、大石桥市镁制品、盖州市现代农业,以促进各区域优势产业带动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构建“大服务”格局,以精准高效服务打造公共就业服务网络
(十二)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夯实公共就业基础。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融入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坚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完善服务清单,强化常住地、就业地服务责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常住人口广覆盖、用人主体广惠及、就业创业全贯通。
(十三)聚焦就业服务专业化水平,提升业务办理能力。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发挥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示范项目作用,定期开展业务练兵、技能比武,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大中专院校等就业服务从业者申报相关职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扩大服务供给。
(十四)聚焦“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打造便捷可及就业公共服务。以“乐业营口、舒心就业”为目标,逐步形成由线上“就业云”、线下“乐业营口智慧就业微社区”、基层“就在今朝—24小时速就业”三个品牌构成的“三位一体”横向联动服务及通过本级、县区、社区、小区建设四级“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构成的“四点一线”纵向垂直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新格局。打造“家门口”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15分钟”就业服务圈,健全标识统一、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
(十五)聚焦“智慧就业”,推行数字赋能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扩大“智慧就业”服务站建设,形成乡镇(街道)站、社区站、政务服务大厅站、商圈站等多样化站点集群,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半径,将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公共就业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依托“营就业”微信小程序,将政务服务窗口前移,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从“掌上看”到“掌上办”、从“面对面”到“不见面”的转变。通过自动化处理和大数据分析,实现“实时发布、实时推送、即时快招、即时办理”。
(十六)聚焦企业用工保障,提高招聘活动精准性和有效性。按季度编制《营口市人力资源需求清单》,通过摸底调查、走访调研、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人力资源用工需求调查,搭建求职者和企业用工对接渠道。积极对接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设立市、县(市)区(园区)两级企业就业服务专员保障制度,为企业建立“一企一策”工作机制。针对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群体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指导,当好企业和求职者的就业“红娘”。全年组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500场左右。
(十七)聚焦人力资源市场匹配供需、专业高效优势,助力稳就业保就业。构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营口人力资源产业园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争创国家、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完善信息化建设,充分使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平台,实现就业岗位信息归集率达到100%。
(十八)聚焦就业困难群体,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每年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00人左右。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减轻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缴费负担。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十九)聚焦退役军人群体,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健全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并行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按期开展大学生退役士兵专考专招工作,定期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召开2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鼓励优秀退役军人按有关规定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围绕国家重点扶持领域创业。
(二十)聚焦高校毕业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教育引导,鼓励学生留营就业,培养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积极开发甄选适合高校毕业生和青年求职者的就业见习岗位,争创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全年开发青年就业见习岗位600个左右(其中残疾人大学生占比2%)。按照“一人一档”、“一生一策”开展点对点帮扶,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确保跟踪回访率100%,就业服务率100%,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100%,总体就业率90%以上。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且以灵活就业方式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相关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十一)聚焦农村劳动力,拓宽就业增收空间。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出一批适应乡村全面振兴需要的新职业,注重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城市人才下乡创业,实施以工代赈,加快形成双向流动、互融互通的统筹城乡就业格局。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完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权益维护一体化外出务工服务体系,培育区域性和特色企业类市级“劳务品牌”和“致富载体”,向省人社厅推荐省级劳务品牌代言人。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常态化,扩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防止因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每年完成脱贫人口务工5500人左右。
(二十二)聚焦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积极培育更高层次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有针对性地形成特色创业产业集群,对有意愿创建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机构提供政策扶持和创建指导服务。建立创业导师团队,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基地(园区)”活动,就近就地为各创业载体、创业者提供针对性的创业服务。积极培育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争创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打造“省级创业专家走基层”系列活动和创业大讲堂等一批高质量的、有特色的创业活动。
(二十三)聚焦创业带动就业,优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提升创业质量。推进我市零工市场建设,突出因地制宜、按需建设原则,选取人员流动大、零工聚集多、交通便利的区域,不断优化就业服务环境,既建设一体化、专业化、综合性零工市场,又建设“小而美”的零工驿站,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招工、就业、培训、维权等灵活用工“一条龙”服务,加快零工市场建设,打通群众就业服务“最后一米”。
三、构建“大人才”格局,以“引用留育”举措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二十四)聚焦青年就业群体,拓展就业成才渠道。促进市场化就业、完善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训升学等政策,开发更多有利于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鼓励青年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不断提升青年创业意识,着力营造更加良好的创业环境。
(二十五)聚焦引才渠道载体,强化全面振兴新突破人才支撑。实施“营口英才计划”、“高校优才选招计划”、“企业博士双创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走进西部·引才入营”、现场开展校园招聘等专项活动,持续激发人才活力,打造人才洼地,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定期向人社厅推荐1-2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年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不少于10000个次,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
(二十六)聚焦教育人才供给,提高人才需求市场匹配度。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科学研判人力资源发展趋势,统筹抓好教育、培训和就业。依托营口市技工教育联盟,推动营口市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技工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径。加快推进技工教育与就业创业精准对接,深度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突出技能培养特色,着力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为产业链建立从招生、培训、评价、就业到技能提升的人才精准供应链,促进产业链与人才链相互赋能,助推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十七)聚焦技能营口行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技能营口行动”,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技能支撑。按期举办年度职业技能大赛,引导广大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构建以政府补贴培训、企业自主培训、市场化培训为主要供给,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各类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组织实施体系。紧盯我市重点行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需求,面向大学生、农民工、农村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指导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保证60%以上的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允许用于企业建立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
(二十八)聚焦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引导企业提高薪酬待遇。推动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双向比照认定,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实施,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及时发布新职业。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开展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赋予相关企业高层次人才举荐权。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引导企业逐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四、构建“大稳定”格局,以和谐劳动关系改善创造就业环境公平友好
(二十九)聚焦保障平等就业权利,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坚决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地,高效办理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消除地域、身份、性别、年龄等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健全就业歧视救济机制。
(三十)聚焦残疾人就业,不断改善就业环境。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加大对残疾人帮扶力度,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发挥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就业作用。依托社区的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县(市)区残联向人社部门提供残疾人就业求职需求信息,由人社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用工资源匹配。市、县(市)区残联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促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
(三十一)聚焦妇女创业就业,支持广大妇女建功立业。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职业发展、技能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健全生育保障、普惠托育、就业扶持等支持体系,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
(三十二)聚焦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构建“党建+法治+劳动关系”工作模式,积极应对新时代新型用工“去劳动关系化”问题,引导全市广大企业合规用工,与劳动者依情形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协议等,加强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和企业薪酬分配指导,引导企业有效平衡劳动者的工作强度,营造公平公正就业环境。持续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三十三)聚焦劳动违法乱象,加强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持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有效治理欠薪欠保、违法裁员、求职陷阱等乱象。持续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升,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全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7%;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
(三十四)聚焦失业统计监测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利用国家级110户重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和省级340户企业用工监测系统,每月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总量、新增录用、减员人数及其原因等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为企业提供人员招聘、创业扶持、政策宣传等多元化公共就业服务,助力监测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五、构建“大保障”格局,以扩大社会覆盖面提高群众安全感幸福感
(三十五)聚焦初次分配机制,促进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健全劳动、知识、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定期公布工资指导价位,加强企业薪酬调查。
(三十六)聚焦社会保险参保扩面,推动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推动用人单位及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推动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
(三十七)聚焦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完善就业与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稳就业、促生活作用,提供社会援助,根据我市每年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失业保险金。落实《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先缴后补”模式为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养老保险费。
六、构建“大宣传”格局,以典型经验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氛围
(三十八)聚焦就业赛事活动,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良好氛围。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和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作用,结合企业需求和院校实际,统筹组织和实施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和带动广大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积极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为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将获得大赛优胜奖以上的优秀选手作为重点对象给予跟踪培养,以大赛金牌选手为引领,组织开展竞赛冠军选手榜样宣讲活动,请大赛获奖选手走进直播间,走进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初高中开展宣讲。聘请获奖选手兼任技工院校教师,鼓励帮助更多青年走上技能成才之路。
(三十九)聚集就业新媒体平台,扩大就业岗位和政策的传播度和知晓度。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联合媒体平台深化实施“就业云”全媒体就业服务项目,宣传就业政策、发布岗位信息、解答就业问题、指导就业方向。通过政务服务与媒体融合新模式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实现全媒体、全天候、数字化和智能化。
(四十)聚焦主流媒体平台,及时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积极与国家、省、市主流媒体沟通协调,适时开展集中性就业促进和技能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